1)宣传贯彻《工会法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,组织、引导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2)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;负责“五一”劳动奖状、奖章和劳动模范系列的评选、推荐、表彰和管理工作。
3)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,丰富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。
4)负责妇女工作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5)承办社会公益事务,负责赈灾济困工作,组织开展各类募捐活动。
6)指导院属单位基层工会工作,负责工会会费的征收、管理工作。
7)负责院机关工会工作。
8)管理院科技交流中心体育馆。
9)承办院领导及上级工会、妇联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、主要领导
工会专职副主席:王长新 电话:84691956
工 会 副 主 席: 肖丽荣 电话:84691931